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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部崛起規劃獲批 裝備製造業湘企將受益

    作者:admin 日期:2010-07-28 瀏覽:

    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的批複》(國函[2009]130號),為全麵貫徹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製定本實施意見。《規劃》出台後,基礎設施建設將帶動裝備製造業發展,三一重工、中聯重科等湘企將受益。
    一、充分認識貫徹實施《規劃》的重大意義
    《規劃》是國家從實現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全局出發,出台的又一重大區域性規劃,是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中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綱領性文件。貫徹實施《規劃》,對於深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若幹意見》(中發[2006]10號,簡稱中央10號文件)精神,加快中部地區“三個基地、一個樞紐”建設,有效解決製約中部地區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邁出實質性步伐,實現中部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中部六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主動性、責任感和緊迫感,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求真務實、注重實效,全麵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
    二、總體要求
    (一)全麵推進,重點突破。中部六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規劃》,深刻領會《規劃》主要內容,按照《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狠抓工作落實。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從解決當前最緊迫、最突出、最重大的問題入手,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率先突破,帶動《規劃》全麵實施。
    (二)加強領導,統籌推動。中部六省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領導,明確專門機構,負責推動和督促《規劃》落實。要抓緊研究製定《規劃》實施意見和具體工作方案,深化細化各項目標和任務並逐級分解。要結合“十二五”規劃編製,組織製定重點領域專項規劃。各省要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規劃》實施的具體工作方案,開展重點領域專項規劃的編製工作,報我委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備案。
    (三)強化指導,狠抓落實。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10號文件精神,按照《規劃》確定的總體目標和發展重點,製定落實《規劃》的具體意見,組織編製相關規劃,指導地方搞好有關專項規劃編製、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製機製創新等方麵的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在2010年12月底前將落實《規劃》的具體意見報我委備案。
    地域範圍:該區域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六省在內的中部地區,是中國重要糧食生產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裝備製造業基地和綜合交通運輸樞紐,在經濟社會發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發展戰略:該規劃把”三個基地一個樞紐”建設作為規劃重心,這將帶動農業、裝備製造業、能源工業以及交通運輸業等相關行業加快發展。”兩橫兩縱”加”六圈”的空間發展格局成為規劃的突出亮點。
    建設交通運輸樞紐相關的交通運輸板塊
    中部地區經濟活躍將導致各地區聯係更加緊密,交通運輸也將成為受益對象,主要上市公司是高速和公路個股,例如江西長遠,湖北的楚天高速,安徽的皖通高速,江西的江西長運,河南的中原高速,以及山西的大秦鐵路等。
    現代裝備製造業相關的裝備製造板塊
    中部地區有深厚的裝備製造業基礎,湖南的三一重工、中聯重科,安徽的海螺型材、海螺水泥,山西的天地科技、太原重工,河南的軸研科技,江西的洪都航空等大型企業均有望享受更多政策優惠。此外,中部地區在汽車製造方麵也具有優勢,河南的宇通客車,安徽的安凱客車、江淮汽車,湖北的東風汽車,江西的江鈴汽車等。